温馨提示:此产品内容由沃保网保险专家整理,此产品的准确条款请以保险公司官网为准
保障项目 | 保 额 | 说 明 |
祝福金 | 若生存,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%给付一次祝福金,直至身故。 | |
祝寿金 | 若生存至60周岁,我们每年按保险费总额的5%给付一次祝寿金,直至79周岁。若在79周岁前身故,自身故时起,我们不再给付祝寿金。 | |
身故保险金 | 若身故,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合同终止: (1)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扣除已给付的祝寿金后的余额; (2)保单现金价值。 | |
重大疾病关爱 | (1)在合同生效起180 天内,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,下同),我们退还所交保费,合同终止。 (2)因意外伤害,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,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,我们自重大疾病确诊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,每年在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%给付一次重大疾病关爱金。 | |
保险费豁免 | 若符合癌症关爱保险金给付条件,我们除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外,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,按以下约定豁免保险费: 自被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癌症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,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,直至合同终止。 |
1、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
2、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
3、保险金额
本产品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,每份为人民币1,000元。
4、保险费
本产品的保险费采用趸交(即一次性支付)或限期年交(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。限期年交方式下的交费期间有3年、5年、10年和20年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,并在保险单上载明。
选择限期年交交费方式的,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,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,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。
为了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,7月3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《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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